9•12”机械伤害事故两人被追究刑责
9•12”机械伤害事故两人被追究刑责
5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银川市成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12”较大机械伤害事故责任人郭辉、吕建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有5名责任人被处罚。
2010年9月12日,银川市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拆移施工机械倾倒事故,造成3人死亡。
经调查确认,该事故是一起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导致的较大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中了解到,郭辉从1998年开始一直从事公路维修个体承包工程,所用设备大多从成通公司租用,每次租用时,只是简单地签订租赁合同,成通公司从不过问其是否有使用资质。2010年9月8日,郭辉找到成通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部负责人张建设,与其签订了YWCB-300型移动式稳定土拌和设备租赁使用合同。同年9月12日上午郭辉和吕建国带领其施工队工头和5名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农民工,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拆卸作业,致使拌合机失稳倾倒,将3名作业人员砸死。
事故调查组依法将责任人郭辉、吕建国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建设等3人因违规将设备租赁给没有任何资质的自然人使用,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被处以6000元至9000元罚款,并撤消其相关职务。成通公司因违规租赁设备等被依法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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