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第四批拆违工作进展顺利 业主自租机械拆违建
榕第四批拆违工作进展顺利 业主自租机械拆违建
4日,是第四批违法建设项目名单公示的第二天,部分违建业主在执法部门的劝导下,主动开始自行清理违建项目。位于鼓楼区黎明街11号的省文联办公楼大门西侧的7间违建店面,业主自行租用大型机械设备予以拆除。
4日9时,省文联办公大楼西侧违建店面的自拆工作开始,违建业主自己花钱租用了一台大型挖掘机配合工作。截至11时15分,违建已拆除完毕,面积约200㎡。整个拆违过程,部分执法队员在现场协助维持秩序。
据清违办工作人员介绍,第四批违法建设项目名单公布后,部分违建业主积极配合,进行自拆,这正说明,拆违工作开展至今已深入人心,违建业主的法律意识在进一步提高,心存侥幸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据了解,第四批违建项目共30家,与前三批公示项目不同的是,此次公示的违建项目中,违建店面占了相当大比重,同时将部分规模较大的民宅违建纳入整治范围。例如,位于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新桥堤坝边的4幢私人违建住宅。
第四批违建项目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违建业主可自行整改,公示期后仍未整改的,市清违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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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霞新城店面业主举报邻居违建
又讯 市民卢女士2004年购买了南园路苍霞新城嘉惠园19号店面,由于长期居住外地,一直没有使用。当卢女士返回福州希望将店面转租时却发现,她买的两层楼的店面竟多一层!原来,是楼上的两户苍霞新城业主将自家的卧房和花园盖在了卢女士店面的屋顶上。卢女士愤而向市清违办举报。
据了解,卢女士的店面位于苍霞新城嘉惠园2号楼与3号楼连接处,两层高,面积约80平方米。
2009年8月,台江区执法局调查后确认:苍霞新城嘉惠园2号楼101室阳台前面有一块小平台,下面是店面,2006年间101室业主利用平台违法搭建,至今已入住3年之久,201室业主也利用屋顶违建阳篷。执法人员曾多次上门都遭拒绝而无法入内,台江区执法局决定对101室和201室违建业主履行法律程序后处理.。
由于违建业主不配合,卢女士至今未能将其店面屋顶的违法建筑拆除。无奈之下,她只得再次将邻居的违建行为举报到市清违办。
据了解,截至3月4日下午3时,市清违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共收到投诉电话、来电(信)、批办件、督办件31件。市清违办将继续接受群众对违法建设的举报投诉,并将其转给相关执法部门取证,对确属违法建设的将陆续进行公示、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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